为促进我院足球运动项目发展,提高我院大学生足球运动技能和体制健康水平,选拔优秀足球队员。促进我院校园文化建设,活跃学院文化体育生活,培养学生体育健身意识,增强体质。学院决定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25日举办2024年校园足球联赛。
望各学院接到通知后,按照竞赛规程要求,做好报名及参赛工作,认真选拔队员训练,积极有序组织学生观赛,营造良好的校园体育文化活动氛围。
比赛竞赛规程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 2024年10月25日(暂定比赛时间为每天中午11点40—12点50,如遇特殊情况比赛时间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二、比赛地点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足球场
三、报名
(一)比赛以学院为单位,每个学院限报一支队伍。
(二)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22名(不得少于11人,且必须全部来自于同一个学院。
(三)各队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在籍学生,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准参加,每场比赛上场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身份审查合格后方可上场比赛。
(四)各队报名单需提交2份,并将免冠彩色电子照片直接打印到运动员资格审查表上,要求人脸必须清晰。
(五)参赛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并全校通报。
(六)如有学生在比赛中辱骂裁判,打架斗殴,按学校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关处分。
(七)每名参赛队员必须签署“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运动员、运动员家长、领队各自签名后,学院盖章后统一上交。
(八)每名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足球比赛者,各参赛队员需购买“短期综合意外险”(比赛期间),训练、比赛期间教练员必须随队,发生问题及时处理以免学生发生运动损伤。
四、竞赛规则及特殊规定
(一)竞赛办法
由2023年校足球比赛的前四名抽签对阵后四名进行交叉淘汰决出1---4名,每场比赛均决出胜负,常规时间打平进行点球决胜。
(四)竞赛规则及特殊规定
1.依据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执行。
2.依据《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执行。
3.全场比赛为60分钟,上下半时各3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每场比赛允许填报11名替补运动员,可替换11名运动员。每场比赛换人次数不得超过三次,中场休息换人不计入次数。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重新被换上场。
5.红黄牌规定
(1)被出示黄牌累积两张,停赛一场(同一场比赛因连续被出示两张黄牌而被出示红牌的,该两张黄牌不做累积)。
(2)第一次被出示红牌,停赛一场;第二次被直接出示红牌,停赛二场,以此类推。
6.比赛采用11人制。如果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7人时,比赛自然中止,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中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7.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更改比赛日期,由赛会组委会做出决定。
8.比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须与比赛短裤的颜色一致;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上场队员必须戴护腿板;比赛鞋须是皮面死钉足球鞋,不得穿着金属钉足球鞋参加比赛。
(四)其他要求:
(1)现代保护装备,必须不具备危险性,如:面罩及膝关节和手臂护具由柔软且轻便的材料制造。
(2)各阶段参赛运动员不得留怪异发型、染发以及佩带任何饰物,否则取消其比赛资格;不允许运动员佩戴硬质眼镜、耳包、头盔、进行比赛;如有佩戴软质眼镜,必须经裁判员检查并确认无危险性,方可进行比赛。
(3)除基本装备以外的各种服装或装备,必须经裁判员检查并确认无危险性,方可上场比赛。
(4)比赛用球:“世达”SB-375型号球。
五、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比赛决出前四名,其它并列第五。
六、领队会及其他
(一)领队会于2024年9月29日 10:30在体育馆四楼417小会议召开,各学院于10月13日前上交2份报名单至职业基础部体育教研室426。
(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待领队会确定。
七、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学院职业基础部体育教研室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 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