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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18年吉林省职业与成人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

作者:发布时间:2018-03-13 07:58点击数:

附件3

 

2018年吉林省职业与成人教育

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

 

一、评奖条件

(一)成果内容

吉林省职业与成人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职业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的新成就,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代表职成教育教学改革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的新成果,针对职成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能够在教育教学领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发挥引领作用。主要包括: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培养工匠精神、职业道德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式方法,促进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应用优质教育资源,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教学组织管理,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模式等方面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成果要求

1.申报2018年职成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应符合《吉林省省级教学成果评审和奖励的若干规定》规定的有关条件。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时,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时,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3个。

2.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国内首创或先进;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良好;在省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探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推荐2018年职成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3.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学成果,属国内首创,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特殊贡献的,可获得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并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可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可以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达到省内领先水平的,可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可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

4.已经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三)成果形式

职成教育省级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软件)、论文、著作等。

二、申报范围和限额

(一)申报范围

国家和我省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中职学校、其他类型教育机构、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在职业与成人教育中取得成果的,均可申报本次评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申请教学成果奖的,原则上不予推荐。

(二)申报限额

省级教学成果奖在各地、院校教学成果奖评审的基础上,按分配限额择优推荐,分配限额见附件3-1。院校领导牵头的成果数量不得超过学校推荐限额的30%。

三、申请材料

1.《2018年吉林省职成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教学成果报告(字数不超过6000个汉字)。

3.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如论文、著作、研究报告、及研究成果实物等),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

4.上述三类材料分别合装成册一式五份,单独成书的除外。

5.成果材料中如含简介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

四、申报要求

1.注重导向。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化专业综合改革,加强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注重创新。鼓励单位和个人在创新教育教学方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校企协同育人、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应用等领域深入探索。

3.注重基层。优先奖励长期从事公共基础课、专业课教学和实习实训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所取得的成果。

4.奖励工作实行争议期制度。各地各校获奖和准备申请上一级奖励的成果,各单位要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促进奖励工作规范化,保障成果持有人合法权益。

5.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评审结束后,我厅将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对经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且调查核实的成果,取消其获奖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责成有关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五、申报方式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推荐上报的教学成果进行初审(技工院校由各地人社局汇总后报同级教育局)。初审合格后填写《2018年吉林省职成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向省教育厅推荐上报(人社系统省直技工院校相关成果,须报人社厅审核后报送)。各高等院校和其他单位的材料填写《2018年吉林省职成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后上报。申报材料需于2018年3月22日前,以正式推荐公文上报,逾期不再受理。材料报送地点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楼4楼教学建设科,推荐书和教学成果报告的电子版发送到274430738@qq.com。

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个人或者单位联合申报的,以成果第一完成人(单位)为主申报。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不在同一单位的,在成果第一完成人(单位)所在单位履行申报程序。

省教育厅联系人:朴永增 联系电话:0431-82721637(兼传真)

省人社厅联系人:尚绪更 联系电话:0431-88690627

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 邮编:130022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联系人:朱琳

联系电话:0431-85374936 手机:13166870158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96号 邮编:130028

 

附件:3-1.2018年吉林省职成教育教学成果奖名额分配

3-2.2018年吉林省职成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

汇总表

3-3.2018年吉林省职成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3-4.成果简介视频技术指标要求